8月1日,江西高院发布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。男子与军人配偶同居致其怀孕。
2024年3月,现役军人黎某某(男)与程某某(女)登记结婚。王某某在明知程某某已经结婚且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,仍与程某某在租住地保持同居关系。
黎某某发现程某某与王某某的微信暧昧聊天记录后报案,后王某某被抓获归案。生效裁判认为,被告人王某某明知程某某系现役军人配偶而仍与之同居并致其怀孕,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。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坏军婚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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